统筹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
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三个提升”作出系统部署,要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发展乡村产业,关键是做好“土特产”文章,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抓好搞活农村流通,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抓好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建设,统筹用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各类园区,推动政策集成、要素集合、服务集中,提高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是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必须瞄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强规划引领,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和公共服务配置,分类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不要盲目追求规划全覆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改善人居环境与发展产业、富裕农民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农村供水、道路、能源、信息和住房安全等建设,抓紧补上短板弱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上,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治理有效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大抓基层导向,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推动基层减负赋能,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村倾斜力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平安乡村。